“双减”之后,回归“音乐实践”才是主旨 | 争鸣

发布时间:2021/9/12 10:57:10 来源:沈阳学吉他 发布:刘巍 阅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少音乐教育界的业内人士认为,音乐教育的“春天”将到来,以《中央发布“双减”政策,让孩子回归音乐艺术教育》为标题的文章随即广为转载。“回归”的实质是什么?能否“回归”?如何“回归”?“双减”政策于音乐教育的影响值得深思。


回归的实质


通过减轻作业负担和培训负担的“双减”让孩子有更多的时间进行音乐学习,以此让孩子回归“音乐艺术教育”——“双减”政策给予音乐教育的影响仅在于此吗?回归“音乐艺术教育”仅仅是过程,“音乐实践”的回归才是主旨。


《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文化制约并影响音乐教育的发展,音乐教育生态系统基于的教育哲学和理念必将受到当今文化发展出现的变化和倾向的影响,只有以更为开阔的视野进行世界性观察以认清文化发展形势,同时联系自身与时俱进构建新的音乐教育哲学和理念,音乐教育的生态系统才能健康并充满活力。当今世界音乐教育的哲学重心已由以认识论为基础、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转向以解释学为基础、以多元文化音乐理解为目标的音乐教育,而“音乐实践”回归的倡导正是基于此而进行的音乐教育哲学和理念的反思。


《意见》开篇即提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目标,这关系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音乐教育实践哲学代表人物戴维·埃利奥特在其著作《关注音乐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第二版)中提到,音乐教育者要为学生提供最为核心的要点,在他们的音乐情绪和人的全面兴盛的发展中,促进他们个体性、创造性、应对性,只有当学生以音乐活动者的身份,并基于体验的方式参与多样类型的音乐实践中,才能于音乐中获得高于物质奖励形式的自我认同和自我成长的个体性全面发展。“音乐实践”并非指局限于唱、奏、跳、识谱、听力训练等美育的教育,其目标不在于音乐知识的累积或听觉能力的增强,它是基于后现代以合理性解释为基础的哲学,强调的是从音乐工艺模式到音乐文化模式的教学范式的转向,体现的是以多学科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实现的是通过音乐实践获得的音乐经验,满足学生成为音乐工作者、爱好者、欣赏者需要的目标。


通过回归“音乐艺术教育”最终回归“音乐实践”,其本质在于回归一种符合当前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发展规律的教育哲学,聚焦整个教育环境,推动教学范式的转变,反思“双减”目标与教育价值的实践,开展更为广泛意义的音乐教育改革。


能否回归


中国的音乐教育长期受到西方音乐体系影响,学校音乐教育哲学仍基于审美教育,课程以唱、奏、跳、读谱、听等技能、理论学习为主,且除专业音乐院校外,音乐因不涉及升学考核指标并与学校教育“学术-职业”目标不充分匹配,一直作为次要学科“虚设”存在,学校音乐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亟待转向和发挥。而近年来,随着艺术特长的“培训热”,公益社会音乐教育机构如少年文化宫因其普及的“集体”教育模式无法满足社会功利需求,滋生了校外庞大数量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音乐考级”“艺考冲刺”等相关培训课程大量引入,社会音乐教育的职能需要转型和定位。作为音乐教育的原发地,多数家长因缺乏科学的音乐教育理念和意识,将音乐教育权利和责任几乎完全“外包”于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学校音乐教育仅是多余且无关紧要的,家庭音乐教育于音乐教育中长期缺席,其潜能有待发掘和利用。 


反观音乐教育,学校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和家庭音乐教育需在统一的教育哲学和理念之下齐力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承担其各自应有之责。“双减”后,如果仅仅是“时间”层面上的“回归”,如增设一个音乐学习延时班,改报一个音乐培训班,多学一门乐器才艺,那么,“双减”只会让学生再次回到音乐学习和音乐培训的压力之下,音乐教育的现状无从改变,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将持续发酵,“双减”对音乐教育的影响则适得其反;反之,如果从人员、时间、内容上让学生回归音乐艺术教育,并以此进行音乐教育的反思与改革,于健康的音乐教育生态中引导学生回归“音乐实践”,“双减”给予音乐教育的影响无疑是重要而深远的。


如何回归


“双减”后,作为音乐教育生态系统的基础,学校音乐教育应由当前的虚设转变为主阵地,在与时俱进的教育哲学指导下,在时间、范围、深度更为宽广的三个维度中进行当前音乐教育现状的反思和音乐教育改革的实践,主导音乐教育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推动中国音乐教育的持续改革与发展。作为音乐教育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音乐教育应由当前的主阵地转变为学校音乐教育的延伸和家庭教育的扩展,只有渡过“倒春寒”方能迎来“阳春”,公益社会音乐教育机构需找到教育哲学和理念的归属以形成学校音乐教育的有效延伸,盈利性音乐培训教育需在“利”与“育”中找到平衡以成为公益社会音乐教育、学校音乐教育的有益补充。作为另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家庭音乐教育则需要由当前的空缺转变为学校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的引入和补充,家长需进行从“陪学”旁观者到“家庭教师”指导者的身份转型,积极参与学校音乐教育,理性选择社会音乐教育。


“双减”政策对教育现状的反思与改革引发了对当下中国音乐教育现状的反思,将推动中国音乐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于统一的教育哲学指导下,于健康和谐的音乐教育生态系统中,学校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和家庭音乐教育应共同担负音乐教育的责任与使命,齐力实现音乐教育的目标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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