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11 14:48:40 来源:沈阳学吉他 发布:刘巍 阅读:


亚里士多德论音乐与美德教育


国内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音乐教育的研究中,学者们大多未区分快乐、闲暇、娱乐、放松与消遣。译法与运用都出现了混淆,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区分这些术语是理解亚里士多德音乐教育的基础。此外,理解亚里士多德的音乐教育也有助于我们更为精确地把握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伦理、公民教育等重要议题。 


一 、在古希腊时期,每个城邦的教育目的都异常明确,那就是将本邦的青年人培养成卓越的公民。教育只与人的美德(Arete)有关,而与技术(Techne)无涉。正如弗里曼(Freeman)指出的:“希腊普遍的舆论依然坚持认为,‘传授技术和一切旨在赚钱的教学都是庸俗的,不能冠以教育的名义’。”但在不同的城邦之间,人们对什么是卓越公民理解却不尽相同,因而每个城邦的教育内容也并不一致。比如在斯巴达,教育就是为了培养战士,强壮的、勇敢的、团结的、纯粹的战士。他们的男童从出生之日便要接受这种培养的洗礼,不健康的男童被抛弃,有可能成为战士的男童得以抚养。他们的教育体系有其专有的名词,即agoge,其字面的意思便是“指引、约束或管教”。这种教育极端地强调守纪、忍耐痛苦的能力,试图培养公民独一无二的城邦荣誉感。于是,斯巴达取缔了家庭教育的权力,城邦全权承担起培养公民的职责。在这种统一的教育模式下,公民的行为举止都非常类似。这使得斯巴达的城邦特性得以彰显,但人的个性几乎完全被磨灭了。 


就城邦教育的同一性而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很认同斯巴达的教育模式。因为城邦与家庭之间若存有不同的认知,那么家庭所培育的公民就未必符合城邦的要求。“是家庭不是国家来负责青年人的教育;一家之父给予他儿子的教育也许与国家的需要和性质背道而驰,很可能产生暴乱革命而不是好的公民。”于是,柏拉图否定了家庭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他在《国家篇》中指出:“他们把这些孩子接受过来,改变他们从父母那里受到的生活方式影响,用自己制定的习惯和法律培养他们成人。这是我们所述及的国家和制度藉以建立起来,得到繁荣昌盛,并给人民带来最大福利的最便捷的途径。”亚里士多德虽承认家庭教育的积极意义,但他也将教育之根归于城邦。“既然整个城邦有着唯一的目的,那么很明显对所有的公民应实施同一种教育。对教育的关心是全邦共同的责任,而不是私人的事情——今天的情况则是个人关心各自的子女,各人按自己认可的准则施教。然而对于共同的事情应该实施共同的教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夸奖斯巴达道:“斯巴达人应该受到赞扬,因为他们尽了最大努力来训练儿童,把儿童的教育作为全邦的共同责任。”对于希腊亦是如此,“教育应是全邦共同的责任”。 

但是对于教育内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斯巴达有重大缺陷。因为斯巴达的教育过于单一,只培育了一种美德,远远没有实现教育应有的目的。他们都认为,教育不仅要培养强壮的身体,还要追求卓越的灵魂;不但要追求勇敢,还要追求智慧。并且,身体教育要以灵魂教育为目的,实用教育要以高尚教育为目的。若过于强调身体或实用,那么不仅无益于高尚,甚至会导致有害的后果,“处处寻求实用是对自由大度胸怀的极大歪曲”。因此,亚氏认为,在必需或实用的教育之外,“应当有一种教育,依次教育公民的子女,既不立足于实用也不立足于必需,而是为了自由而高尚的情操”。在《政治学》中,亚氏主要谈到了四个方面的教育内容:“读写、体育、音乐和有些人加上的绘画。”在它们之中,体育、读写、绘画都有实用意义,但它们也能以高尚和审美为目的。不过,“关于音乐则有些疑问”,因此,亚氏花费了较大的篇幅讨论如何理解音乐教育。 


二、“音乐”的希腊词“mousike”是英文music的辞源,但它的含义要更广泛。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不仅指音乐自身的所有形式,而且还涉及诗的很多形式,包括那些通常并不吟唱甚至从不伴随曲调的诗”。然而,亚氏有时又会将“音乐”与“诗”加以区分,因此美国学者劳德(Lord)就认为“该词组确切的意义是不确定的”。对此,我们可以进行一个粗略的划分,即将包含诗在内的音乐视为广义的,而狭义的音乐则“在于旋律和节奏”。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对音乐的探讨正是从狭义角度展开的。其原因或许在于:讨论旋律和节奏更易引起人们争论,也就更能清晰地证明音乐教育的意义所在。对于亚氏的这一特点,纽曼(Newman)曾指出:“首先,我们注意到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五卷中只考虑了mousike的音乐方面(musicalside),而柏拉图则将诗、曲调、节奏都包括在内,并对它的诗歌要素的实质和形式都给予了充分关注。另外,他对伴随着的曲调和节奏,及使用何种乐器的问题也同样重视。其次,我们发现这两位研究者处理这个问题时持有不同的目的。柏拉图的目的是发明一种教育体系,使他国家中的保卫者能适合他们被分配到的那种地位;亚里士多德的目的是培养一群公民,他们有能力过着最高和最完善的生活。” 


这也就是说,柏拉图将音乐视为一种工具性的手段,强调它在城邦中的客观效用或功能,而亚里士多德则将音乐视为目的,他把音乐理解成一种追求高尚和卓越的理性活动,音乐因其自身之故(forits own sake)就值得追求。根据《尼各马可伦理学》开篇对Good的等级排序,我们可以知道,亚氏把因其自身之故就值得追求的事物视为更终极的目的,它们更高等或更完满。正是由于音乐不以他者为目的,因此亚氏认为音乐这种活动与人的“消遣”或“闲暇”有关。他指出:“显然应该有一些着眼于消遣中的闲暇的教育课程,这些教育和学习只为了自身范围的事物,而那些必需的有关劳务方面的教育则以自身之外的其他事物为目的”;“剩下的可能就是在闲暇时的消遣,显然这是设置音乐课程的初衷。”“闲暇”在古希腊的重要意义已毋庸赘述。但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还曾将它与其他相关术语联系在一起,共同论证了音乐教育的价值所在。但这些术语在中译文里经常被混淆在一起,不仅不同译本之间的翻译不同,在同一文本中同一术语的翻译也并不一致。可见,它们之间的差异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而这也就局限了我们对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探究。 


三、亚里士多德认为,闲暇(sehole)与消遣(diagoge)都是值得追求的,它们与卓越之人的理性活动相关。其中,闲暇一般有两层含义:一种在通常意义上指拥有自由时间,另一种是指拥有能从事卓越活动的自由。而消遣则往往指一种活动,即那种在闲暇中进行的活动。根据巴克(E.Barker)的解释,它们两者的关系可以总结为:“schole消耗在diagoge上;相反地,在schole之中diagoge得以进行。” 


若一个公民能在闲暇中享有消遣活动,这首先意味着他们不需为生计而担忧,也无需在生活琐事的劳作上超于他人。在《泰阿泰德篇》中,苏格拉底就曾把人分为两种:一种人与自由和闲暇对应,主要指哲学家。或许他们在做一些日常家务琐事时“显得愚蠢或无能,比如不会铺床、不会烹调、不会说奉承话,那么可以得到原谅”,“另一种人做起这些伺候人的事来非常能干”,但他们是低等的,“没有学会像一名贵族那样穿衣,或者掌握正确的说话语调,可以用来颂扬诸神和人的真正的幸福生活”。因此,闲暇和消遣应是城邦中有一定地位的公民才能享有的特权,他们最低限的要求就是有充足的财富基础。“辛苦谋生的人们不可能有足够的闲暇”;“人们如果没有财产的保证就不可能获得参政的闲暇”。但是,财富只是公民在闲暇中享有消遣活动的前提。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当人们在这种自由时间内从事卓越的理性活动时他才真正地是在闲暇中享有消遣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diagoge(消遣)才会有另外两种常见的翻译,即“Cultivation of the mind(心灵的培育)”和“Mental cultivation(智力培育)”。 

除了“闲暇”与“消遣”之外,亚里士多德在谈音乐教育时还涉及另外三个术语,它们共同论证了音乐教育的价值所在。这些术语彼此有关,但含义不尽相同,亚里士多德在使用它们时都有特定所指。英美学者对它们的最佳译法略有争议,但较为连贯,且术语之间的差异也被明确地表达出来。但在中译文里,这些术语经常混淆在一起,不仅不同译本之间的翻译不同,在同一文本中同一术语的翻译也并不一致。可见,它们之间的差异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而这也就局限了我们对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探究。这些术语及其主要翻译如下表所示: 


首先,快乐(pleasure)是亚里士多德最常用的范畴之一。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曾在两处讨论过它:一处是第7卷11—14节;另一处是第10卷1—5节。简要地说,他认为每一种实现活动都伴随着快乐,因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快乐。其中,只有相应于理性实现活动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他不同意前人把快乐视为一种恶,但快乐也绝不是事物值得追求的根本原因。比如就人的肉体快乐而言,它只有在过度时才是一种恶,必要的肉体快乐则是值得追求的。 


其次,娱乐(amusement)一般指单纯地为了快乐而快乐。因而它提供的快乐较为低级,比如食欲、性欲等的满足。它是有用的,但绝不是高尚的。针对流行观点中将幸福视为娱乐的观点,亚里士多德反驳时提出了四条论据:(1)对好人(而不是有权势的人)显得是荣耀和愉悦(pleasure)的事物才真正是荣耀和愉悦的;(2)娱乐不是目的(尽管自身值得欲求);(3)幸福在于合德性的生活,而合德性的生活在于严肃的工作而不在于娱乐;(4)严肃的工作比娱乐更好(因为一个人越好,他就越喜爱严肃的工作)。换言之,娱乐只具有第二阶的价值,它附属于工作,并为人们更好地工作提供必要的前提。甚至有时娱乐还是有害的,所以亚里士多德才会说,“实际上,它们的弊大于利:它们使人忽视自己的健康与财产”。 


最后,“放松(relaxation)”与“娱乐”较为接近。虽然他曾将放松视为娱乐与快乐的中介,“娱乐(amusement)是为了松弛(relaxation),而松弛必定带来享受(pleasure)”。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亚里士多德都直接将两者并列使用,而不做任何区分。与娱乐一样,放松也经常在与工作相对应的时候使用。它们都只具有工具性的价值,都是为了更好地工作。 


亚里士多德认为,无论娱乐或放松、闲暇或消遣都能带来快乐。然而,与娱乐不同。闲暇与消遣并不以快乐为目的;与为了工作而进行的放松不同,闲暇与消遣不是为了满足必需,而是为了高尚和自由的目的。所以在《形而上学》的开篇,亚里士多德才会说:“只有在全部生活必需都已具备的时候,在那些人们有了闲暇的地方,那些既不提供快乐,也不以满足必需为目的的科学才首先被发现。”如果说娱乐或放松是为了工作,那么工作则是为了闲暇或消遣。因而,城邦应教育公民如何享受高尚的闲暇。若公民不知道在闲暇中应该如何生活,那么他们就可能放纵、腐化或堕落。因此,亚里士多德指出,“大多数尚武好战的城邦在战争期间反倒平安无事,然而一旦霸业告成,其统治就开始分崩离析。就像一柄铁剑,在和平时期就失去了它的锋芒”。而这正是因为立法者“没有教会公民经营闲暇的生活”。 


四、在区分这些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继续分析亚里士多德对音乐教育的理解。他根据希腊流行的观点,将音乐之力量的备选项归结为三个:(1)音乐能够让人“娱乐和放松”;(2)音乐能够培养人的品格(ethos)卓越,养成习惯,并感受到真实的快乐;(3)“音乐有益于充实人们的消遣和智慧(prudence/practical wisdom)”。或者说,“在我们提到的三件事情——教育、娱乐(amusement)和消遣(pastime)——中音乐能够起到哪一种作用”。这两种表述方式略有不同,但其内涵基本一致。在这三个选项之中,(2)和(3)与亚里士多德对人灵魂及美德的划分相对应:(2)教育或培养习惯与人灵魂中顺从理性的部分相对应,也就与道德美德(品格卓越)对应;(3)消遣或智慧与人灵魂中纯粹理性的部分相对应,也就与理智美德(实践智慧)对应。 


首先,若娱乐和放松就是音乐的功能,那么音乐将与睡眠、酣饮一样。但亚里士多德指出,“这些活动就其自身而言并非善良(good)之举,只不过是安逸的享乐(pleasure)”。他认为,虽然音乐的确可以带来快乐,但这种快乐是偶性的,并不是终极的快乐。娱乐和放松“仅仅是缅怀过去”;但“人们共享音乐,并非仅仅为了过去”。另一方面,学习音乐也不可能像娱乐一样,单纯以快乐为目的。因为少年在学习音乐时需要“付出艰辛(aeeompanied with pain)”,而pleasure和pain则是矛盾的。音乐无疑可以带给青少年快乐,但青少年却不应该是为了快乐而学习音乐。这样,音乐教育是为了追求娱乐和放松便不成立了。 


其次,亚里士多德虽然认为音乐是公民在闲暇时所从事的高尚且卓越的消遣活动之一,但他似乎并不认为这是对青少年进行音乐教育的目的所在。因为在他看来,青少年本身不适合享有闲暇,而音乐教育也不能以闲暇中的消遣活动所带来的快乐为目的。“这种年龄的少年也不宜逸乐(diagoge),因为这终极的目的与尚不完全的人生状态并不相称。”这也就是说,青少年尚未具有充分发展的能力或美德,他们不能也不应该享有闲暇和消遣。另一方面,如果说青少年学习音乐是为了长大以后能享有这种活动带来的快乐也不正确。亚里士多德将享受或学习音乐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主动参与的,他称之为“修行(partake of)”;另一种是消极的、被动的,他称之为“听取”。他认为,如果音乐教育是为了成年后的消遣,那么一方面,这无法解释青少年为什么一定要积极地、主动地学习音乐,而不是“像波斯或米地亚诸王那样通过听取他人演奏来获得享受和学识”;另一方面,这也无法解释积极的、主动的学习为什么一定要以音乐为内容,而不是以学习如烹饪等其他活动。这也就是说,公民可以在闲暇时从事音乐这种高尚的活动,但除此之外,他们在闲暇时还可以从事其他的高尚活动;如果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闲暇和消遣,那么教育的内容也就不必然是音乐,还可以是其他内容。 


这样,音乐教育的目的就只剩下最后一个选项——教育或培养卓越品格。如上所述,品格的卓越在于习惯的养成,还在于人对正确的事物有正确的情感,既然音乐是最适合培养人的习惯和正确感情的方式,那么这也就回答了为什么一定要以音乐而不是烹饪为教育内容了。亚里士多德说,“既然音乐带来快乐的享受,而德性(arete)在于快乐和爱憎的分明,那么,必须阐明的是,没有比培养正确的判断能力、学习在良好的情操(characters)和高尚的行为之中求取快乐更要紧的事情了”。一方面,音乐教育一定要青少年亲自练习或演奏,这就可以通过习惯来培育他们的品格;另一方面,音乐还是教导青少年最好的方式,因为它“很适合少年的本性,青少年们由于年龄关系极不情愿忍耐那些缺少快乐的事物,而音乐在本性上就属于令人快乐的事物”。 

总之,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与教育、娱乐和消遣三者皆密切相关,“显出全部三种性质”。音乐可以是卓越之人在闲暇时的消遣活动,但音乐教育不以消遣为目的。音乐能带来快乐,但“音乐带来的快乐仅仅是其本性的偶性(accident of itsnature)。亚里士多德对音乐之‘力量’问题的答案是:音乐中最根本的是它影响品格和灵魂的能力。音乐的根本‘力量’是教育”。因此,音乐教育既不是为了快乐也不是为了闲暇时的消遣,而是为了通过习惯培育人的卓越品格。亚里土多德认为,这也正是在教育中设立音乐科目的始因,“今天大多数人修习音乐都是为了娱乐,但是最初设置音乐的目的则在于教育”。作为教育内容中的典范,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音乐进行了较多探讨。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把握到亚里士多德教育思想的精髓,这些思想显然也是理解其幸福与美德理论的重要维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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